東洋橡膠工業株式會社(以下簡稱東洋橡膠)和株式會社普利司通(以下簡稱普利司通)於5月16日就業務合作和資本合作等問題達成基本意向書,並開始進行業務合作相關協議,特公告如下:
一、業務·資本合作的目的
近年來,世界輪胎以及橡膠工業經歷了前所未有的經營環境的變化,其中包括高性能產品與價格低廉的通用型產品的兩極化需求構造變化、以低價為武器的新興勢力擴張的競爭構造變化以及世界範圍內原材料價格高漲帶來的收益構造變化等。 在這種環境下,兩家公司決定進行業務和資本合作,有效利用各自擅長的領域和經營資源來創造新的協同作用效果,提高兩家公司的企業價值。
二、業務合作內容
具體的業務合作內容,今後兩家會就設置的不同領域的項目進行協商決定。但為了早日建立項目團隊以達到業務效率,提高協同作用效果,雙方已開始就以下領域進行協議。具體的合作內容要點預計在今年秋季完成。
1、製造技術開發 計劃研究包括新工藝方法,機械設備的開發、採購在內的更為先進的製造技術。 2、原材料、資材、設備採購 計劃靈活運用兩家公司的供給、採購能力,探討更具競爭力的採購方法。 3、相互生產委託 計劃通過相互委託生產產品,實現生產方面的規模利益;物流方面,發揮長處、利用生產餘力等問題。 4、物流體制 計劃探討全球範圍內的物流協助。 5、輪胎以外的事業 兩家公司在輪胎以外也擁有的共通事業,計劃根據各自開展的事業探討具體合作的可能性。
三、資本合作內容
業務合作協議的基礎必然需要兩家公司建立穩定且相互信任的關係,基於此,雙方決定進行資本方面的合作。 關於資本合作內容,東洋橡膠以普通股形式向第三方增發2千萬新股(占向第三方定向增發後的8.72%),所有股份面向普利司通增發,而普利司通接受這些新股。同時,普利司通拿出現有股份的普通股390萬股(占已發行股票的0.48%),向東洋橡膠進行第三方分配,東洋輪胎全部接受。 同時,從禁止壟斷法以及遵守海外同種法令的觀點出發,有必要在和相關當局商談申報等情況下,在對應的結果、資本合作內容和時期等方面,經過兩家公司協商應對可能發生的變更。 四、公司概要
1)公司名 |
株式會社普利司通 |
東洋橡膠工業株式會社 |
2)主要事業內容 |
進行輪胎等的製造和銷售、關聯產品的銷售以及汽車維修的輪胎部門。進行化工品、運動用品、自行車等製造和銷售的非輪胎部門 |
汽車輪胎、工業用橡膠·塑料製品、軟性·硬性聚氧酯製品、防水卷材、汽車用防震橡膠、車座海綿芯子的製造和銷售 |
3)成立日期 |
1931年3月1日 |
1945年8月1日 |
4)總部所在地 |
東京都中央區京橋一丁目10番1號 |
大阪府大阪市西區江戶堀1丁目17番18號 |
5)代表人 |
代表取締役社長 荒川詔四 |
代表取締役社長 中倉健二 |
6)註冊資金 |
1263億5千4百萬日元 |
239億7千4百萬日元 |
7)會計結算期 |
12月31日 |
3月31日 |
8)員工人數(集團) |
133,752人 |
7,248人 |
9)公司間關係 |
非資本關係,非私人關係。交易關係方面,東洋輪胎委託普利司通製造提供輪胎內胎和墊帶(年交易額約1300萬日元)。同時,相關當事人與此事無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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